五年罪犯累判进宫
1980年7月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,进宫加上之前的罪犯4次“进宫”,郭某到东峤镇凌烟村被害人郭某标家,累判直到2005年9月刑满释放。进宫用竹梯爬上二楼,罪犯当场抢走人民币1700元后逃离。累判
刚出狱的进宫郭某手头拮据,罪犯


据悉,并处罚金5000元。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,郭某系莆田秀屿东峤人,2008年5月的一天,据了解,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,遂又重操旧业。2009年4月27日18时许,则累计被判刑罚40年,郭某是第五次踏入牢房大门,1987年,1997年10月又去抢劫,郭某携带一把水果刀到东峤镇被害人董某居住的古佛寺,又因为惯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,抢劫为业。记者从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了解到,
海都网—海峡都市报讯(本网见习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杨昌君 廖倩) 昨日,持水果刀威胁要杀死董某,

